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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相信,只要在景陽酒店被強制執行以前,南島公安沒有抓住他,兄弟們就不會投鼠忌器。而只要景陽酒店經營權被強制執行,不但玩成書完了,參與制造假案的人也全都完了!
只是,申光榮的確是老刑偵,上假案也做得足以以假亂真。
葛戈果在南疆努力尋找製假線索,卻驚訝的發現,黑警把案子做得很紮實。
南島公安局刑偵一隊接到實名舉報,不但有詢問記錄儀證實是兩個刑偵人員作的筆錄。隨後根據舉報人提供的線索,隊長鬍曉軍委派兩名值班警員:“小梁,國棟你們馬上去南疆銀行同心新村分理處查覈洪海俠的開戶情況,查到了就把流水調回來”。接下來兩名隊員帶回了查到洪海俠的賬號和流水。印證了舉報信的內容屬實。
考慮到被舉報人當年在南疆的政治背景,擔心打草驚蛇,直接向主持工作的常務副局長申光榮彙報。申常務見案情重大,證據形成鏈條,立即作出重要批示,一邊果斷採取抓捕行動,一邊報局法制科審覈,快速立案。
就這樣的上案程序永遠錯不了,不上案反而是不作爲。
同時,公安機關本着“未偵破,不認定”的辦案原則,對當事人只發出了涉嫌拘傳。
社會輿論也無可法辯駁:“你洪海俠如果沒有問題,就應該主動到公安局來配合調查,幹嘛要躲呢?”
“你這一躲,不就證明你有問題嗎”?“不做賊,幹嘛心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