悟爺提示您:看後求收藏(貓撲小說www.mpzw.tw),接着再看更方便。
但有什麼辦法呢?爲人之子得認命。他太瞭解他爸爸了。不要說借了5000萬,就是借了500萬他也不會還。
因爲在他的印象中,從小到大他就只聽他爸爸找人借錢,從來就沒有聽說過他父親還錢。
記得還是在他上學的年代,爸爸爲了讓家裏的生活寬裕一點,總是找人借錢,然後就幫別人幹私活或者給人攬工程一點一點地“打除賬”,從來就沒有一次是爽快地把借來的錢還給過人家。
小時候他們都不明白爸爸爲什麼要這樣做,也從來不問,直到他後來行走江湖了,聽到上的朋友提到這個問題時,都罵他爸爸是個老賴,他也因爲感覺很丟臉地就此事問過爸爸。
他清楚地記得他爸爸說:“兒子,你不懂,能借錢給我的人,都是有求於爸爸的人,或者是想通過爸爸佔便宜的人。他們的錢好多都是靠爸爸才賺到的,現在借到我們手裏了就不用還了。反正我都要幫他們做事,他們也要付錢給爸爸。爸爸欠了他們的錢,他們就只能繼續找爸爸做事而不找別人,雙方的合作反而會更牢靠一些。”
當時還少不更事的玩偶,也懵懵懂懂沒有聽明白爸爸說這段話的邏輯。
但他聽懂了爸爸是因爲借了人家的錢不想還,找個爲自己賴賬行爲辯解的理由。關鍵是這個理由,乍聽起來還貌似很正當。用這種方式完成“細水長流、喫穿不愁”。也就是說借錢不還的目的不是賴賬,而是想拴死這個關係,或者叫以此套牢這樁生意。
在玩成書的處世經中,借錢不還,這個關係和生意就永遠在,如果還了,也許這個關係從此就斷了,這筆生意也就黃了。
但是,這次不同,這次老爸的獵物是洪海俠,一個在南疆人稱俠客的狠人。
而且,這一次老爸並不是在拴牢一筆生意,而是在謀財害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