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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母聽女兒這麼說,當然是不同意的,“婚嫁婚嫁,沒有彩禮怎麼行?你們不辦婚禮,那我和你爸這些年隨出去的份子錢,不都打了水漂?不行不行,不能聽你的,他們家不管給多少,我都盡力而爲。你弟還小,結婚的事,以後再說。”
這話乍一聽,“盡力而爲”也要給出嫁妝錢,好像母親在給自己爭臉,不想她在厲家受委屈。可葉小婉卻深知母親的用意,用嫁妝換來的彩禮錢,她最後還是會想着法的想要弄回去。
“等小川結婚的時候,你份子錢不也就收回來了。”葉小婉不依母親,“婚禮的事,你和我爸就別摻和了,我公公婆婆也不摻和,只說讓我們自己看着辦就好。”
葉母撇了撇嘴,“他們是兒子,樂不得這樣的呢。”
“反正婚禮的事,你別插手。回去後也不許去跟司城提!”
葉母不甘心地問:“那彩禮他們家就一分不出啊?白得了個媳婦?”
葉小婉說:“我都有厲司城了,要什麼沒有?這件事到此打住,你別再說了。”
其實,大年三十那天晚上,蘇錦七從兒子口中得知不辦婚禮以後,曾把葉小婉叫過去,給了她一張卡,裏面的錢數她沒說,只說是給她的彩禮錢。她本要推辭,蘇錦七卻又給推了回來,說這是應該給的,讓她收好。
這兩天也沒時間看裏面的金額,但她知道,數字肯定少不了。這件事,她不跟母親說,就是不想母親打這錢的主意。雖說自己會堅定地不給,可架不住她會總來煩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