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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友安的一番話,罵了在場的所有戒察使。
浪子澗事件之後,幻塵師們對於戒察使的職能產生了不同程度的質疑,如果南青城戒察使及時出現抓捕項少芃,也就不會發生後續之事。但,南青城戒察使卻是在等候能量異常事件頻繁爆發之後,纔出面制止,甚至親手放走了項少芃。種種行爲,令戒察使的執法威信大打折扣。
楊友安環顧衆人,繼續說道:“遙仙府戒察使失職,任由賊首項少芃引發禍亂,難道戒察使的失職,要讓我來承擔嗎?難道聲張正義的後果,就是坐大牢嗎?張府君,天理何在!”
張府君被突然一聲質問,震驚住了。這場審判的審判人本是張府君本人,但卻被楊友安反向質問,成了要自我辯解的人。
張府君回問道:“如你所見,戒察使如何纔算不失職?”
楊友安答道:“戒者不戒,察者不察。戒者無需察,察者自當戒。戒察使自可不戒、不察,只做一個止字,即可。止,止在平衡,平衡善惡,平衡因果。一個平衡的生存環境,無需戒與察。”
張府君繼續問道:“如你所說,戒察使如何實現止序?”
楊友安答道:“以往戒察使執法,於後。若實現平衡環境,需執法於前。戒察使以往形象,過於威嚴冷峻,與幻塵師之間存有隔閡。一人之力,難以冠勇羣衆。今若改制,則需親民,以幻塵師約束幻塵師,而非戒律約束戒律。”
張府君言道:“南青城戒察使,執法於後,雖重在緝兇,倒也無過。執法於前,又談何容易,豈是各位戒察使都能達成。若執法於前,另許一個準則。有一便有二,有二則現三。今日賞罰堂審判楊友安一案,二人當罰,賊首項少芃引亂秩序在先。南青城戒察使瀆職,在後。一人當賞,楊友安制止禍行,屬幻塵師典範,當效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