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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室裏的其他同事也都紛紛探過頭來湊熱鬧,女人們大多同意我們的看法,當然也有人大聲反駁,“你們女人就是喜歡以貌取人,沒聽說過一個詞嗎,什麼叫衣冠禽獸,這就是了……”
話沒說完就被屋裏一大羣女人啐了出去。
第二天,院裏的安排下來了。因爲該案件極爲惡劣,影響極大,故由院長親自擔任審判長,又委任了幾個資深的法官作審判員,我因爲這兩年表現尚佳,也被院長欽點,成爲了審判員之一。
晚上不免挑燈將卷宗仔細研讀了一番,看完後忍不住唏噓感嘆。
沒有人天生就是罪犯,這個名叫金明遠的男人亦是如此。看完卷宗,我對他不僅沒有憎惡,反而愈加地同情。
這個男人有着比尋常人坎坷百倍的人生經歷,三歲時父母雙亡,爾後由舅父舅母收養,舅母苛刻嚴厲,所以他自小就備受虐待,七歲時舅母將其賣到鎮上一戶無子的人家,兩年後,那戶人家的女主人生了個兒子,九歲的他又被送去了孤兒院。
金明遠在孤兒院一直長到了十八歲,卷宗裏並沒有詳細描述他這九年裏的境況,但是想必不會好過,要不然,他也不會在之後十來年裏從未回去過。
2000年,金明遠大學畢業,南下廣州創業,02年初見成績,創有中和外貿公司,並交了女朋友,也就是後來案件的第一個死者曾小娟。
卷宗裏有曾小娟的照片,五官雖說不算太出色,但眉眼卻非常嫵媚,作風也相當大膽,據說當初就是她主動追的金明遠。二人確立戀愛關係後沒多久,金明遠就在廣州買了房子準備結婚,沒想到第二年年初,曾小娟就提出了分手,還將那套房子和公司的客戶信息捲了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