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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時候害怕走夜路,尤其害怕走在看不見燈光的地方。因此每當遇到路燈,我都要快步走過去,似乎在現實世界裏無形地存在着這麼一條遊戲規則:路燈照射的地方就是安全圈,惡靈是進不來的。
路燈的光如此,陽光更是如此,想必惡靈畏懼陽光遠大於畏懼燈光。
但是我很久以前還看過這麼一部恐怖電影,片名和具體內容都忘了個七七八八,卻還能講個首尾。劇情是主角在晚上被困進凶宅裏,歷經千辛萬苦好不容易纔在片尾從凶宅裏逃出去,回到了陽光普照的白天之下。然而電影的最後一個鏡頭卻是在遍灑陽光的大街上出現了本該消滅的惡靈,就連那麼明媚的陽光也壓不住那陰森的氣場。除了主角誰都看不見那惡靈,周圍人羣的交談聲和走路聲逐漸淡去,背景音樂也不知何時停止了,畫面裏只有逐漸拉近的緩緩抬起臉的惡靈。最終惡靈的面部佔據了畫面的全部,電影隨着主角的尖叫聲結束了。那時我就忍不住感想,恐怖故事裏最恐怖的不是在深夜狹窄的地方撞到惡靈,而是惡靈居然現身在陽光下。
在一些認得我的人看來,現在的我大概就與遊蕩在陽光下的惡靈差不多吧。
自安全局獲釋已經過去數天,按理說我應該要回歸社會,在安全局委派的執法術士的監督下過上普普通通的生活。但現在,我已經把負責監督自己的執法術士甩掉,連原本戴在身上的定位裝置也留在城裏,隻身一人前往郊外。
我的目的地就是位於柳城郊外的無名山。
柳城並非只在我的夢境裏存在的虛擬城市,當然,無名山也不是虛擬出來的地點。我從小就在柳城長大,父母也在柳城工作和生活。被安全局抓獲的時候我正好就在這座熟悉的城市附近,不得不說也是個緣分,同時也方便了我甩掉監督者之後能夠立刻前往無名山。至於要去那裏做什麼呢?硬要說的話,無非是遵循“想要回到與它邂逅的地方”這一衝動。換而言之,就是“故地重遊”。
僅僅就是這麼簡單的理由而已。甩掉安全局的視線僅僅爲此,想必監督者也會對此目瞪口呆吧。不過她對我也是強人所難,我已經與正常生活脫鉤太久了,與“它”邂逅的時候還是學生,也從未經歷過成年人的社會生活,事到如今要我回歸社會,我哪裏迴歸得了呢?無論走到哪裏,心裏都只有無根浮萍樣的滋味。
爲避免手機信號被定位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受到阻攔,我是扔掉手機徒步走到無名山的。當我到達的時候,時間已經是下午。我漫步在山道上,心裏卻覺得格外奇妙。
在夢境裏,我也是如此走在山道上,然後不知不覺地便迷失到了山林裏去。如果我像現在這樣繼續走,會不會也將在某一刻忽然迷失,回過神來的時候已經進入了黑夜的山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