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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她的目的,自然也不敢瞎參合,儘量多喫飯,少說話。
一頓飯,一直喫到晚上九點多才結束。
林虎負責送郭主任一家回去。
而我則是先送了岳父岳母回去。
到了樓下,岳母抱着我兒子,臨下車的時候,突然對我說道:“吳前,其實我以前對你挺不滿意的,無論是出身,相貌,家庭,你跟我女兒都不般配。但沒辦法,小媛非要死要活的,就要嫁給你。這麼多年了,我也從來沒插手過你們的婚姻,對吧?”
不般配?
呵呵,從一開始我就知道,岳母是瞧不起我的。
瞧不起我,更瞧不起我農村出身的家庭,更瞧不起我父母。
我記得清清楚楚,我和林媛結婚的時候,本來是雙方都要辦酒席的,輪到我們家的時候,按照習俗,都是在村子裏辦的。
但岳母死活都不同意,說不在酒店辦她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