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第3/1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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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荷偷偷聯繫上我,希望我能借錢給她逃出國。我念及舊情沒有先告訴警方,偷偷跟她見面,勸她自首。但她和譚峯拒絕了我。這時跟蹤我的警察追上來,蘇荷跟譚峯見行蹤敗露,想要逃跑,我試圖阻止,最終被他們開槍打傷——後來我一直在想,譚峯當時之所以開槍射傷卻不殺死我,或許就是爲了幫我上演一出苦肉計用來順利脫罪。
他恨我,但他更愛蘇荷。
案情的發展是,兩個犯罪嫌疑人照着早就準備好的逃生路線逃匿。譚峯揹着蘇荷從窗戶口沿着繩子爬下,坐上事先準備好的快艇。快艇在夕江下游的一個村莊被發現,時間已經是第二天清晨,船板上有不少血跡,應該是中槍的蘇荷留下的,兩人都已不見蹤影。警方後來又調遣了更多人力去搜查,還是一無所獲。沒人知道他們去了哪,也沒人知道蘇荷的死活。
事件的最終版本,就是這樣。
在律師的辯護和各種關係的協助下,我無罪釋放,安心養傷。
當地報紙對這起事件的報道只有一個很小的版面,畢竟只涉及一名因公受傷的警察和一名企圖勸降前女友而受傷的無辜市民,以及兩個沒能抓到的猖狂毒販。另一方面,沒能成功緝拿毒販的警方也不願大肆宣揚。比起當時沸沸揚揚的菲律賓反華大遊行和臺灣6.5級大地震這種大事件,這不過就是洪流之中的一粒沙石。
只是從那以後,我每天都養成了看新聞的習慣。大大小小的新聞一條也不放過。我一邊祈禱着自己不要發現“夕江下游”“驚現無名女屍”“拋屍案”之類字眼,卻又一邊瘋狂地搜索着類似的新聞。每次看到都會心驚肉跳地點開進去,不肯不放過任何一個細節,直到確定那人絕對不可能是蘇荷才放心。
整整一個月後,我漸漸試着相信,蘇荷還活着。如果譚峯當時爲了逃命真的將她拋屍夕江,那麼現在也應該浮出水面了。畢竟要找一個活人很難,但要找到一個死人卻容易得多。早前沒多久星城一個花季女孩因爲暴雨夜獨自走夜路不慎掉入沒有井蓋的下水道,在大家都快遺忘這件事情時,失蹤了將近一個月的她的屍體還是被找到了。所以,我自欺欺人地告訴自己,沒有屍體,就代表蘇荷沒死。
然而這份堅信永遠只能在我清醒的時候。很多次我都夢到了蘇荷,我不知道那算不算噩夢。但在夢中她確實死了,她胸口那個血窟窿源源不斷地奔湧出紅色的血液,她朝我微笑,美麗而虛弱,皮膚逐漸透明。她用模糊的聲音跟我說話,可我一句也聽不見。我哭喊着求她別走。然後她就消失了。
唯獨有一次,夢很溫柔地帶着我回到更早的過去。那是2004年的春天,我跟她一起走在飄滿玉蘭花香的長長的林蔭道上,空氣中瀰漫着潮溼的雨露。那是我們唯一一次都來得很早的清晨,兩個人走在空曠的初中校園裏。我還記得,那是在她被老師一口咬定偷竊而我帶領全班同學抗議的三天後。我揹着書包,趾高氣昂,而她卻微微頷首,收攏着雙肩,緊張不安地走在我身旁,她需要很努力很認真才能跟上我步伐的節奏。就這樣,我們一直走完了整條林蔭道。在即將左拐走進教學樓的分岔路口,她突然駐足,鼓起勇氣問我:“衛尋,你喫早飯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