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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冰冰說着,從揹包裏掏出一封信和一份協議書交給林爽。
林爽接過一看,只見信封上,赫然寫了“轉林爽”三個字,字的顏色是紅的,以林爽的經驗,瞬間聞出這是血書,用鮮血寫的字。
信封裏,有一頁信紙,信紙上也是血書,寫着這麼一行字:爽,我錯了,不敢請求你原諒,下輩子若有緣再見,希望我還能有機會,彌補自己的錯誤。再見了,我曾經傷害的愛人。
落款處,只是一個“雪”字。
全部字跡,皆爲血書,字跡粗大而潦草,而且紙面上還有殘留的淚痕印子,可以想見,當時她在寫這封信時,是一邊流着眼淚,一邊咬指爲筆書寫的。
再看,那份離婚協議書,上面清楚寫着,她自己後悔於出軌,引咎離婚,放棄所有財產權。離婚協議上,她也已簽上自己的名字,並壓上了自己的手印。
林爽心內震動,又無比心酸。
他原以爲,離婚時候,沈夢雪肯定會提各種要求,與他糾纏一番,哪料到會直接收到對方的遺書。
難道,自己以往對老婆的認識,竟這麼不到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