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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風一聽,就知道陳志華是打給他的律師的。
“不會吧!還有這樣的屁規定,懷了野種,也不能離婚嗎?”陳志華說話的時候,身體都在發抖。
晨風拿出了手機,快速在網上搜了起來,還真有這樣的說法,女的可以提出離婚,男方卻不行。
陳志華掛掉了電話,拿着手機的手垂落:“兄弟,我該怎麼辦?律師說,湯雯懷孕了,我就沒法跟她離婚,除非湯雯提出來離婚,這個賤人,巴不得拖延時間,繼續把我們的共同財產掏空,天理何在,公道何在?難道要我幫他們養這個野種嗎?”
晨風同情的看着陳志華,想安慰幾句,卻不知道該說什麼好。
晨風想到了自已和安玥。
懷孕了就不能離婚了?如果安玥懷孕了,而且有外遇了?
那麼是不是他也不可以離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