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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過來道歉的◎
趙青雲日子很不好過。
從突然被警方請到公安局, 到酒店服務員認人,再到下拘捕令,趙青雲整個人如墜霧裏, 感覺被一張巨大的網困住, 無法逃脫。
一開始, 警方詢問他是否認識翁萍芳、與她是什麼關係時, 他不承認與翁萍芳有不正當男女關係,堅稱只是因爲左岸咖啡廳在省委大院附近,所以自己會時不時去坐坐,偶爾和翁萍芳聊幾句天, 和她的關係只是普通顧客與服務員的關係。
哪怕天然居酒店的服務員集體指認他就是每次與翁萍芳約會的男人,趙青雲依然矢口否認, 說她們認錯了人, 反過來責怪警方有意引導、污人清白。
直到許嵩嶺將一張現場照片拍在他面前,大喝一聲:“死者體內存留着男人的jing液, 省廳刑事技術中心有最先進的DNA指紋檢測設備,只要三天就能出對比結果。你是現在承認, 還是等三天之後的結果出來再認?”
審訊室冰冷而嚴肅, 牆上“坦白從寬、抗拒從嚴”八個大字帶着濃重的威壓,趙青雲低頭看着照片裏面色發青、生氣全無的翁萍芳,懊悔與痛苦令他雙手捧住額頭, 低下了一直高昂的頭。
“是, 是我, 翁萍芳的情人是我。”
說完這一句, 他猛地放下手, 抬起頭提高音量說:“人不是我殺的!我沒有殺人!我和她見面之後洗個澡就離開了酒店, 她那個時候還好好的。你們要是不信, 可以問車牌爲湘A544的出租車司機,我打他的車過來,交了二十塊錢定金讓他準時十一點來接。”
趙青雲行事謹慎,與翁萍芳交往了這麼長時間,就連枕邊人魏美華都沒看出半分端倪。租房、買房都會留下痕跡,趙青雲覺得酒店最合適。偶爾見一見,連錢都花不了幾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