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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時候的鄧安的的確確是,春風得意馬蹄疾,一朝看盡長安花。他的人生,除了父母自小離異,其餘的順利得不可思議天人共憤。而事實上鄧安的父母雖然離異,卻也並沒有對他造成什麼傷害,因爲他們是豁達的和平分手,且作爲朋友時來時往。
直到鄧安28歲的那一天生日。
他的女友之一,曾憶娜,高興地告訴他,她懷孕了。
鄧安每次的防護措施都做得很好,但身爲醫生他知道凡事都有意外,想了想說:“你有什麼想法?”
曾憶娜長得很美,是那種嬌豔的美,她笑盈盈說:“你不同我結婚嗎?”
鄧安冷靜地回答她:“不。”
曾憶娜的臉僵住,鄧安說:“我們是說好的,只是暫時在一起玩而已。我不相信你會忘記,那是三個月前的事情。”
曾憶娜是鄧安在酒吧認識的,當然曾憶娜不是專門泡酒吧的,但是她經常會和朋友們一起去玩,當時她和一幫朋友在玩色子,笑起來嬌豔得像朵花,身邊圍了好些人,可是她看到鄧安和朋友走進來,就朝着鄧安笑,笑着笑着走過來請他喝酒,鄧安當然不會要她請,兩人喝了幾杯。
後來又在那裏碰到過幾次,鄧安就和她在一起了,當然,遵循他的原則,事先講好了約法三章。曾憶娜當時答應得很爽快。
鄧安說:“所以我希望你放棄這個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