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名偵探柯南 (第1/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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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先生,在調查期間,你禁止離開東京範圍,如果我們叫你,請務必回警視廳報到!”
三天後的晚上七點半,林決明被警視廳釋放。
警方把已經調查過的行李箱還給了他。
這並不是取保候審。
而是警方找不到進一步證據,不得不按照規定將他放出來。
這個案件肯定還沒結束。
大使館的安先生開車來接。
“由於你不是公務人員,我們沒法給你安排食宿,需要你自已解決。”安先生開車的時候說道,“你在東京有認識的親戚朋友嗎?我可以送你過去。”
“有一位,在東京大學。”
“那現在要過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