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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廷當時回了句,看着青石碑上那張慈祥的笑臉:“對他而言,我已經是不情不義之人,他曾經救我於水火,我卻陷他如此境地,您也甭勸我了,秉持己心,這早已經不是當年的盛華了。言盡於此。”
之後便離開盛華自己帶了一幫子人開始創業。早些日子,胡建明不知道從哪裏打聽來的消息,聽說他們公司最近在倒騰飛行器,需要一個飛行基地,三人搭上線後,胡建明跟霍廷要了百分之三的股份,霍廷沒拒絕。
念着於老爺子的面子,答應了,算是償還了當年老爺子的知遇之恩。他後來東山再起,但於老太太恨他入骨,不肯見他。胡建明是於家唯一的突破口,他大方表示,可以給股份,但必須以他老婆的名義。
雖妻子再三叮囑,不要跟霍廷扯上關係,但胡建明咬牙切齒表示,有大腿不抱,就是傻逼,不管用誰的名義,有總比沒有好,只要他不跟妻子離婚,股權永遠就有他有份,便答應了。
所以,對霍廷來說,胡建明是個外姓女婿,於好纔是本本分分的於家人。這倆要是有什麼過不去的坎兒,他幫誰還不一定呢。他垂下眼,鋼筆漫無目的地在紙上敲着。
想到剛纔於好那反應,越想越覺得不正常。
想到這。
霍廷忽然改了主意,一摸口袋,神色焦急:“我好像公章忘帶了。”
家冕啊了聲,“不是吧?”
霍廷收好筆,在他們面前認認真真找了一圈,還把文件袋全婁出來翻了個遍,“昨個開會我估計落祕書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