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匡又槐父母在他五歲時就離了婚,匡母組建了新的家庭,定居在新西蘭。
很不幸的是,匡又槐七歲那年,他父親因病去世了,匡又槐不想出國跟隨母親和繼父生活,於是匡繼沖和項凌出面和匡又槐的母親協商了一下,取得了孩子的監護權。
匡又槐這一住就再也沒有離開。
匡繼衝雖身爲家長,但三天兩頭出差,照顧匡又槐的任務自然是落在了匡延赫的身上。
小到煎雞蛋,坐地鐵,大到選專業,談戀愛,匡延赫都擺脫不掉半個監護人的責任,習慣性地盯着匡又槐,生怕他惹出是非來。
因爲匡繼沖和項凌對弟弟實在寬容,幾乎到了縱寵的程度,被警告和處罰的又只有匡延赫。
匡延赫剛換好西服下樓,匡又槐正坐在客廳看電影,兩條腿盤着,坐沒坐姿,小咪四仰八叉地躺在他腿邊睡覺。
匡又槐回頭,笑眯眯地誇了匡延赫幾句,問:“哥,你這西裝用完了能借我穿一天嗎?”
匡延赫有些意外,因爲據他了解,匡又槐很討厭正裝的束縛感,所以即使劇組有宣傳活動,也不輕易上臺。
匡延赫在配飾櫃中挑選了一塊百達翡麗戴在手腕,問:“怎麼突然想要換風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