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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娘自顧自地說道:“我是想不通,男女朋友談得好好的,還一直手挽手進來的,怎麼就要告男的強姦了。”
看來張雨薇的事情,已經弄得人盡皆知。
唐蘊問:“那您還記得,她最後一次和她男友過來買水果是幾號嗎?”
要是在強姦案發生之前,倆人還甜甜蜜蜜手挽手來買水果,那豈不是推翻了張雨薇先前在微博上的說辭?
證明強姦案發生前,倆人並未分手。
“這我倒是記不太清楚了,但肯定也是這個月的事情。”
老闆娘扭頭問店裏的員工,但是沒有一個人能記起來確切的日子。
唐蘊站在店門口,四下張望,還真被他發現了一處監控攝像頭——來自水果店隔壁的煙雜店。
不過煙雜店老闆可沒趙二妹那麼好說話,他的胖臉一橫,必須要唐蘊出示公安工作證才能調監控給他看,說他的律師執業證說不定是假冒的。
“不是,”唐蘊都要給他氣笑了,“我的證你能看出來是假冒的,那公安的證就一定不是假冒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