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羅鐵柱打滾 (第3/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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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鹽巴,則是羅旋去戴紅梅家的“供銷社代銷店”,花錢買來的。
食鹽一斤賣1毛2分錢。
以前農村裏的商店,都是私人開辦的。
到了這個時期,絕大多數的商店,已經變成了供銷社代銷店,一般一個生產大隊,就會有一家“代銷店”。
這種代銷店,負責經營的人,不再像以前那樣被叫作“店主”、“掌櫃的”。
而是叫“代銷點負責人”。
此時,他們已經沒有了自主經營的權力,只能全部售賣供銷社提供的商品。
每個月,供銷社會派來會計和其他工作人員,對這些代銷店進行清查、盤存、覈算營業額。
然後計算出“負責人”,當月應該獲得的收益。
代銷店不能摻雜私貨,要不然就是“挖公家的牆角”,一旦被查出來了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