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小榮提示您:看後求收藏(貓撲小說www.mpzw.tw),接着再看更方便。
雖然說最終判罰結果並沒有改變,但卻讓李諾搞清了《法典》的規則。
法典上他的剩餘壽命,是可以改變的。
僅徒刑而言,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罪犯每判刑一年,他就能多活一天。
他問過長安縣令,大夏除了徒刑之外,輕的還有笞刑,杖刑,重的有流刑,死刑,這些刑罰能爲他帶來多少壽命上的收益,李諾暫且還不知道,一來那女刺客的定罪有上限,二來,他也不好抓着長安縣令一個老實人使勁折騰。
不過有一點,李諾可以確定。
要想讓《法典》增加壽命,犯人應該是要和他自己有關的,比如說行刺他的女刺客,如果隨便什麼案子都可以,官府每天判那麼多案子,他不得長生不老?
這麼說,豈不是刺殺他的人越多越好?
想要活命,就拿命來換……
這也太慘了,哪有人喫飽了撐的,沒事天天刺殺一個傻子?
長安縣令擔心,再待下去,會忍不住對這紈絝動手,當然,他更怕氣死自己,對李諾拱了拱手之後,說道:“公子,下官公堂上還審着案子,要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