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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再生人類’的世界裏,張雪晗所做的事情根本就不算是事兒,甚至是正常的。
科技太發達了,人人都可以製造‘再生人’。必然會出現諸如:“誰主誰次?”、“權利義務的劃分”、“是財產還是親人”、“是否可自由交換社會屬性”……等等等等的一系列的社會性問題。
所以,二代代身等多位老一代的、壽命極長的‘再生人類’以及鄭風華這個後來人,纔會堅定地主張恢復‘人倫’,並此爲初始規則,進行適應性調整,以改造科技高度發達的‘再生人類’社會,形成真正意義上的‘文明社會’。
在這種‘人倫初定’的情況下,任何‘再生生靈’都會反對《法定:‘個體生靈’再造‘再生生靈’處置管理辦法》的法律條款。
儘管張雪晗主推此法案,但所獲贊同票數僅有自己的100席票權。包括三位司命在內的所有生靈代表均以不記名的形式投了反對票。
就如同今時今日,仍然有人會認爲自己生的孩子,就是自己的財產或對其擁有絕對的權屬,進而無視法律,以‘或控制或放縱、或驅使或放任’等等的形式來對待他們。
所以,張雪晗隨意虐殺自己製造的‘再生人’,在這個時代裏,不僅在法律層面是被允許的,在社會層面上講,甚至是必然且必須的。
否則,你若是造了1億個擁有同樣社會權利的自己,社會福利部門就必須爲這1億個‘你’提供基礎性的服務保障?還是你母親需要同時認下1億個根本不是她生育的孩子?
張雪晗真正錯的,是她在做這件事情時,存有不當性質的主觀惡意而已。你造這些人,只是爲了滿足自己惡意殘害的需要!
鄭風華當然知道張雪晗是在教訓自己,她作爲總議長,怎麼可能故意殘殺自己的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