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繡灰提示您:看後求收藏(貓撲小說www.mpzw.tw),接着再看更方便。
“裴大人。”
裴家四郎雖是待罪之身,卻是陛下心腹,金鑾殿上舍身護駕,勇擒奸相,天下皆知,雖無官無品,朝中羣臣依然對他百般禮遇,敬讓三分。正如謝岑一般,此人年紀甚輕,位卑職低,然韓黨一案,官家口諭,着此人全權督辦,來日飛黃騰達不可限量,這二人馮喆哪個也不敢怠慢。
裴昀急忙還禮道:“大人二字實不敢當,馮大人喚我四郎即可。不知那韓齋溪可招認罪狀了?”
馮喆爲難的搖了搖頭,“此人始終拒不認罪,我與謝大人正爲此頭疼不已。”
此案牽連重大,官家親自過問,可那韓齋溪爲一品大員,刑訊不得加身,威逼利誘撬也不開他的嘴。
國朝寬待文人,太祖更是留下了“不可殺士大夫”的祖訓,南渡之後,雖偶有打破陳規,卻無不是逼不得已,罪大惡極才爲之。且韓齋溪因議和之功,被賜丹書鐵券,非謀逆大罪不得處死。如今他拒不招認通敵叛國,又無人證書證,想要光明正大將其定罪,簡直難於登天。
當初內禪之日,裴昀早便經趙韌授意,可趁機將其斃於劍下,誰料到他竟內穿金絲寶衣,撿回了一條性命,不禁叫裴昀大爲悔恨。
裴昀問謝岑:“他身邊親信可有供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