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 亮明身份,要求縣公安局長來處理,驚了縣委書記 (第2/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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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然,譚文在文化廳不可能借到公安廳領導的車。要說他真的去了省政府辦公廳,他又不相信。
他就要張秋月看看譚文的工作證,他很穩重的不去親自驗證譚文的工作證。
等張秋月驗證是假的,他再批評教訓一下譚文。
張秋月馬上接着了譚文的工作證看起來,當即發現是一個紅色的羊皮工作證外殼,上方“江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一行金色的正楷字,像公章一樣成弧形向下彎曲排列着。
下方就是一個金色的國徽。
再下面,是“工作證”幾個比較大金色的字體,橫着排列。
打開了工作證,就發現在工作部門一欄註明“祕書二處”,職務:祕書。
對於他們這些領導幹部來說,可都明白省政府辦公廳的祕書,就是跟着省長、副省長服務的幹部。是天天和省領導打交道的幹部啊。
雖然他們沒有什麼實權,可他們是代表省領導發話的,一般向省領導報告請示,都要先跟他們請示報告,得到他們的同意後,才能去見省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