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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自家東西賣錢這種混賬事……不到萬不得已,還是不要讓朋友做。
如果一定要做,儘量做得隱蔽一點,關於這個領域,李欽載自問還是能夠傳授一些寶貴經驗給他的。
比如,偷了東西后最好找個固定鋪面的店家賣出去,如果後悔了闖禍了,還能花錢贖回來,賣給過路的胡商就悲劇了……
想到這裏,李欽載心中又是一動。
那位收了白玉飛馬的過路胡商,恐怕也是這個局中的一環。
鄭家的安排頗爲縝密,而且是個死無對證的事,李家縱然要尋仇,官司打到大理寺也佔不住道理。
幸好李欽載不是審案的官員,不怎麼需要證據,心證就夠了。
簡單解釋來說,我覺得這事兒是你乾的,那就是你乾的,等着承受後果吧。
“景初兄要錢作甚?”薛訥突然問道,他的手裏仍捧着大把銅錢。
李欽載把他手裏的錢接過來,放進自己懷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