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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樁厭勝案,爲何要死那麼多無辜的人?
答案很殘酷。
案子發生在太極宮,李治的臥榻之側,這不是簡單殺幾個首犯便能結案的。
所謂天子之怒,伏屍百萬,這句話絕非誇張。皇帝真有實力做到。
一旦事發,首當其衝的便是宮人。
無論有罪還是無辜,先殺了再說。
首先便是與涉案主犯有交集的人,認識郭範二人的,與二人有過交情的,哪怕只是曾經互相禮貌打了個招呼,也算共犯。
就是這麼不講理,人治的社會里,根本沒有道理可講。
這幾乎是一種蠻橫的無差別屠殺,目的有兩個,一是李治失去了安全感,必須親自清君側。
二是借這些無辜者的頭顱震懾心懷不軌的漏網之魚,讓他們知道皇威王法的厲害,無論隱藏得多深都沒用,寧肯殺錯,不可放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