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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事實上,隨着直播市場的不斷商業化、規範化,現在的直播早就不是那麼回事了。
好比直播的第一步,就需要主播先加入一個公會。
一部分平臺,類似於彭師兄的老東家小浣熊,如今對外的規定,就是必須加入一個公會才能夠開啓直播之旅。
當然,不是說所有的直播平臺都是如此,好比森林鹿,它們對個人直播暫時還沒有限制。但個人主播和有公會的主播,能夠得到的提成待遇是不同的。還是以森林鹿爲例,個人主播的收益分成一般是20%到35%,有了公會後,分成纔會有更大的協商空間,一般來說,正規的大公會談的分成肯定是會高於個人直播的。
而分成區別僅僅只是五花八門的門道中的一個。
彭三思搞比賽直播是早些年的事情,那個時候小浣熊還沒有要求主播必須加入公會。他也就一直沒有一個公會,這也就導致他在後續變相被平臺坑了後,連個幫襯支持都找不到。
歲聿目前對公會的理解,就是類似於經紀公司的角色。
幫旗下的藝人談工作、談價格,規劃未來的發展路線,以及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管理藝人規範化的作用。
一個明星一定需要一個經紀公司嗎?未必。但很顯然,大部分的明星肯定還是會有一個經紀人。只不過有些人會一直待在經紀公司,有些人則會在發展到一定程度後會開設個人工作室,甚至反過來把工作室演變成又一個新公司,從員工變老闆,開始簽約新人。
直播圈的公會發展也是如此。有些是MCN機構,有些是已經成名的大主播、大網紅自己辦的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