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城門失火,殃及池魚 (第2/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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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一個人的評價,鄉人和同窗的說法往往客觀,而這麼一個老實人,對一個從不認識的學子下毒,而且理由竟然是答題輕鬆,要說到答題輕鬆,那考堂之中,五位案首豈不是更好的選擇。
這麼一想,衆人便細思極恐,因爲那五位案首之中,李文便曾是那青林縣案首陳慕寒的書童,且那陳慕寒似乎性子更加倨傲心眼更小,之前也曾發生過報復期考超過他之人。
另外兩人都被人看到,策論試下午曾出現在青雲客棧之外,兩者都爲嫌疑人,可幾日前李文突然投首,明眼人都能知道這裏有貓膩,若是兩者身份互換,這一切似乎都可以說的通了。
事情到了這裏,按照大多數府衙不成文的規矩,只要衙役把陳慕寒請到府衙,把地牢的油燈一吹,除非那陳慕寒是什麼心志堅定,有大毅力者,不然招供,只是遲早的事罷了。
可這,也正是府衙衆人所爲難的地方,一來有學政老大人盯着,雖說陳慕寒是幕後正主的嫌疑很大,可陳慕寒乃是一介讀書人,但在沒有確鑿證據之前,動刑訊工具是萬萬不可能的。
二來,此事已經隱隱涉及到了科舉,若是萬一在此事上留下什麼把柄,府衙之人從上到下都要失察之罪。
因此,在這種審判特殊案件之時,會讓百姓在堂外圍觀,衆目睽睽之下,違反大宣律令是萬萬不可的。
可若是不用刑具,在府試出現結果之前,找不出真兇,又怎還朝廷和考生一個交代,要知道院試,鄉試在即,可都是要在慶州府城舉行的。
公堂之上,衛知章面色陰沉,看着堂下的李文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