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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明非這輩子沒有這麼正兒八經地喫過飯,腰挺得筆直,好像有人在他的後腰裏插了一根擀麪杖,雙肘懸空左叉右刀,切羊排的動作一板一眼。他這是擔心弄皺了衣服要他賠。沒有點菜的過程,忌口和愛喫的東西早有備案,侍者說接單之後,行政主廚親自出馬選定最好的幾樣食材,奶酪是在意大利某山洞裏發酵了五年的,羊排保證來自6個月大的意大利本地山羊,魚鮮取自日本橫濱,總之每道菜都很牛,路明非雖然聽不懂那些古怪的名字,但意思還是懂的。
每一道菜還搭配不同的酒,其實路明非對於這種酸澀的飲料興趣不大,但這不是丟臉的時候啊,不是跟芬格爾喫飯啊!每一口吃的喝的……那是菜麼?那都是品位啊!路明非端着架子喫,充滿牛逼感。
“我開始以爲你跟我開玩笑的。”陳雯雯抿了一口酒,“我在網上搜了這家餐館,他們在申報米其林三星,價格高得嚇人。”
路明非得瑟地點頭:“正宗的意大利菜,比較小衆,價格高點也正常。”
其實他對於意大利菜的瞭解僅限於披薩,但此刻男女對坐,燭光搖曳,竊竊私語,提什麼披薩?那東西本質上跟肉燒餅有什麼區別?當然得拿出點鵝肝、白松露、龍蝦、黑海魚子醬一類上得檯面的玩意兒來說。
“酒真好,”陳雯雯說,“明非你在美國學會喝紅酒了麼?”
“哦……有的口感醇厚一些,有的果香味濃一些,多喝就喝出來了。”路明非舔了舔嘴脣,他們正在喝一瓶1997年產的瑪高。
他對酒的瞭解來自芬格爾,宵夜時芬格爾偶爾點一瓶紅酒開胃。但芬格爾每次點的都是酸得和老陳醋一拼的餐酒,在法國產地的地位好比中國鄉下供銷社論斤零打的散酒,至於什麼拉菲拉圖,什麼瑪高,波爾多五大名莊的酒,芬格爾看不都看,喝不起。
“沒見過你穿西裝,還挺很合身的。”陳雯雯看了路明非一眼。
路明非不由自主地腰桿又硬起幾分。其實他在文學社畢業聚會上穿過那身韓版小西裝,幫趙孟華扮演那個小寫“i”,陳雯雯忘了。當然那身和這身沒法比,這身是愷撒的標準,諾諾說愷撒對衣服挑剔到爆,不穿任何品牌的成衣,總在一家小裁縫店定做,那家店保留着愷撒從五歲到十八歲各個年齡段的身材紙模,想定衣服只要打個電話,堪稱加圖索家御用織造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