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在月光裏提示您:看後求收藏(貓撲小說www.mpzw.tw),接着再看更方便。
程子安笑笑,起身走到案几邊,取了一疊文書遞給王相,道:“我先前剛剛整理好,王相你看看。”
王相不明所以,接在手中看了起來,只見隨着他翻動紙張,臉上的神色越來越沉重。
看完之後,王相握着文書,難以置信盯着程子安,嘴張了好幾下,才喫力地發出了聲:“你如何......你如何敢!”
文書乃是程子安擬定的漕運海運陸運的律令,以及對律令的詳細釋義。
明相的案子未判,律令頒佈之後,明相一系的案子,就適用於新律令。
按照新律令,官身不可抵罪,不可拿金錢抵罪,所貪污的贓款悉數充公收繳國庫。
明相以及他的一系黨羽,當斬,當流放,罷官。
程子安雙手一攤,道:“王相,先將情緒等拋到一邊去,我們得講事實擺道理。王相要覺着何處不妥當,你要拿出事實道理來與我論證。”
王相抬手抹了把臉,道:“講事實擺道理,千百年來的規矩一向如此,你因此新增的海運漕運陸運律,又何來的道理可言?若是你要強自處置他們,你就是越過了大周律,何來的公平之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