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林建國夫婦被抓 (第4/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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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能,老大…”
“閉嘴。”
林建國低聲呵斥一句,事已至此,還有什麼可說的?
說得越多,錯的就越多,倒不如保持沉默的好。
“此外,根據林有糧指控,在他行兇後,曾逃回到家中,是你們兩人安排他進行潛逃到其他地方,甚至還要找人頂罪…”
沒有管臉色越來越恐懼的林建國夫婦,張懷明將調查到的情況都說了出來,
“所以,鑑於以上情節,且根據刑法第三百一十條規定,行爲人明知是犯罪的人,仍然幫助其逃匿和包庇的,可以構成包庇罪。
將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況嚴重的,則是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兩位請跟我們走一趟吧。”
夫妻倆還沒從被寶貝大兒子出賣的巨大打擊中緩過神來,就又被這一信息給震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