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利昂 (第1/1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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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給予總主教的新冠冕由金絲和水晶鑄成,足有被暴民砸碎那頂兩倍之高,稍作運動便映散出七彩虹光。提利昂很好奇瘦小的總主教如何能支撐它的重量。對方正在主持喬佛裏與瑪格麗的婚誓儀式,國王和他的未婚妻站在天父和聖母高大的鍍金雕像前,宛如一對璧人。
新娘穿象牙色絲衣和密爾蕾絲裙,裙上無數顆小珍珠組成各種花朵,顯得十分可愛。身爲藍禮的遺孀,她本該採用拜拉席恩家族的金與黑,卻選擇了提利爾家族的色彩,以示純潔。新娘斗篷由綠天鵝絨製成,繡有一百朵金玫瑰。提利昂不知她究竟還是不是處女。反正喬佛裏也不懂。
國王看起來也同樣堂皇,身穿暗玫瑰色外衣,披掛紋飾着雄鹿與獅子的深緋紅色天鵝絨斗篷,王冠瀟灑地戴在捲髮上,兩種金色融爲一體。是我替你保住了這頂爛東西。提利昂不停地變換着雙腳重心,感覺神智遊移。喝太多了。應該在離開紅堡前上個廁所,與雪伊的一夜歡娛更讓他精力不濟。關鍵的是,此刻他有跳上去扼死這該死外甥的衝動。
瓦雷利亞兵器我熟得很呢,這小子如此誇口。修士們不是常說天父會公正地裁判每個人麼?好啊,如果他能像踩死一隻甲蟲一樣碾碎喬佛裏,我就把餘生奉獻給聖堂。
我早該想到,詹姆決不會派人去替他殺人,狡猾的瑟曦則不可能留下匕首的線索,只有小喬,只有這傲慢、邪惡、愚蠢的混蛋……
還記得臨冬城的那個寒冷清晨,他走下藏書塔的陡峭螺旋梯,發現喬佛裏王子和獵狗在討論殺狼的事。叫狗去殺狗,他這麼說。但喬佛裏再蠢也不會笨到支使桑鐸·克里岡去害艾德·史塔克的兒子,因爲獵狗會把事情原原本本地報告瑟曦。所以,這小子想必轉到那羣自王家車隊啓程起就緊隨不捨的自由騎手、商人和小販中尋找骯髒的殺手。不知是哪個弱智下人願以生命來換取王子的青睞和一點錢幣。提利昂思考由誰定計待勞勃離開臨冬城後方才動手。大概是喬佛裏本人,他會把這當作最巧妙的謀劃。
依稀記得王太子自己的匕首帶有寶石圓頭,刀刃嵌金線。至少他沒有蠢到使這把刀,而是用了父親收藏的武器。勞勃·拜拉席恩極其慷慨,兒子想要的玩意兒,自然無所不予……但提利昂認爲喬佛裏是私下取的。去臨冬城那回,不僅跟了一大票騎士和隨從,還有大輪宮及長長的輜重隊,肯定有專人負責照看國王的兵器,以備不時之需。
喬佛裏挑的這把刀鋒利且實用。它沒有黃金裝飾、沒有寶石刀柄、沒有銀絲鑲嵌、外觀平凡無奇。它從未被勞勃國王使用過,處於被遺忘的角落,然而本身又是致命的瓦雷利亞鋼……輕而易舉便可劃開皮膚、血肉和咽喉。你瞧,我是識貨的。諷刺啊,小子,你卻真正不識貨!否則怎會選小指頭的刀呢?
但爲什麼要殺?難道他就是天性殘忍?在這點上外甥可謂登峯造極。提利昂極力剋制,纔沒把喝的酒吐出來,或尿了褲子。他不安地蠕動。我該在早餐會上閉嘴纔是,現下這小子知道我瞭解實情,噢,這張大嘴巴遲早會有一天給我招來殺身之禍。
國王夫婦發下七重婚誓、接受七層祝福,交換七次承諾,然後聖歌唱響,當無人上前質疑挑戰,換斗篷的時刻便到了。提利昂將重心自一隻短腿換到另一隻,試圖從父親和凱馮叔叔中間看出去。若諸神有眼,該讓小喬當衆出醜。他不敢去望珊莎,不敢讓夫人發覺自己眼中的苦澀。你當時應該跪下來,真該死,彎下那對僵硬的史塔克膝蓋,媽的,爲我保全一點起碼的自尊有這麼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