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蕾妮 (第4/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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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士剛聽到霍拉德的姓氏就惱怒得皺眉。“這些話我得說多少遍?”她的臉色一定流露出了內心感受,“你以爲你是第一個來找唐託斯的,啊?我看也許是第二十一個。國王被謀殺後沒幾天,金袍子就來過,帶着泰溫大人的授權狀。請問你有什麼?”
布蕾妮給他看信,上面有託曼的印章和他稚嫩的簽名。學士一邊嘀嘀咕咕,一邊撥弄封蠟,最後將它遞了回來。“看起來沒問題。” 他找張凳子坐下,打個手勢示意布蕾妮坐另一張。“我不認識唐託斯爵士,他離開暮谷城時還很小。沒錯,霍拉德家族曾顯赫一時,你知道他們的紋章嗎?下面是紅粉相間的橫條,頂部藍色的橫幅上三頂金冠。在英雄之紀元,達克林是這個小地方的君主,其中三位國王娶了霍拉德家的女人。後來他們的小王國被大國吞併,但達克林家族繼續存在,而霍拉德家族繼續爲他們效力……嗯,甚至參與叛亂。這些你都知道?”
“知道一點。”她的學士曾說,正是“暮谷城之亂”把伊裏國王逼瘋了。
“在現今的暮谷城,人們仍然愛戴着丹尼斯大人,儘管他曾給他們帶來災難。他們將一切都歸咎於塞蕾拉夫人,大人的密爾妻子,人喚‘蕾絲蛇’。倘若達克林大人娶斯湯頓家或史鐸克渥斯家的人爲妻……啊,你曉得百姓們的流言蜚語,他們說‘蕾絲蛇’往丈夫耳朵裏灌輸密爾毒藥,唆使丹尼斯大人起事反叛,將國王抓了起來,其間,他的教頭西蒙·霍拉德爵士斬殺了御林鐵衛加爾溫·戈特爵士。你瞧,就在這城牆之內,伊里斯被困了半年,他的國王之手則統率大軍坐鎮城外。泰溫大人擁有充足的兵力,隨時都能破城。但丹尼斯大人發出話來,只要看到進攻的跡象,就處死國王。”
布蕾妮記得後來發生的事。“國王獲救了,”她說,“無畏的巴利斯坦將他帶了出來。”
“是的,”學士道,“丹尼斯大人失去人質後,立即打開城門,降下叛旗,以免泰溫大人發兵攻擊。他屈膝求饒,國王卻無意赦免,結果丹尼斯大人連同他所有的兄弟姐妹、三親四戚、兒童婦女整個達克林家族都掉了腦袋,‘蕾絲蛇’則被活活燒死,可憐的女人,火刑之前還先被割了舌頭與下體,人們說這是她奴役夫君的工具。迄今暮谷城內一半的人仍會告訴你,伊里斯對她太仁慈了。”
“那霍拉德家族呢?”
“失去土地與封號,幾乎被摧毀。”學士說,“這些事情發生時,我正在學城鍛造頸鍊,但後來我看過審訊和懲罰的記錄。管家瓊恩·霍拉德爵士跟丹尼斯的妹妹結婚,便與妻子同時喪命,被處死的還包括他們的兒子,算是半個達克林;羅賓·霍拉德是丹尼斯的侍從,國王被困時,羅賓圍着他跳舞,揪他的鬍子。羅賓後來死在刑架之上;西蒙·霍拉德爵士企圖阻止國王逃脫時被巴利斯坦爵士殺死。總之,霍拉德家的土地被沒收,家堡被拆除,村莊付之一炬。跟達克林家一樣,霍拉德家也滅絕了。”
“除了唐託斯。”
“沒錯。年幼的唐託斯乃史提夫倫·霍拉德爵士之子,而史提夫倫是西蒙爵士的孿生兄弟,若干年前死於熱病,並未參與叛亂。伊里斯也堅持要砍男孩的腦袋,但巴利斯坦爵士爲他請命,國王無法拒絕自己的救命恩人,最終只好將唐託斯作爲侍從帶回君臨。據我所知,他沒回過暮谷城,有什麼必要呢?他在這裏既無土地,也無親人和堡壘。就我看來,若唐託斯真的協助這個北境女孩謀殺我們的好國王,他會遠走高飛,跑得越遠越好。你要找,該去舊鎮,或者到狹海對岸。去多恩,去長城。去別的地方。”他站起身。“我聽見烏鴉在叫。請原諒,告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