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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明白了,我會給這篇故事做一些修改,讓它的用詞變得更簡單,也多一些滑稽。”
“非常感謝。”奧爾從口袋裏掏出準備好的15金徽代金券。
羅森伯格拿了其中的5金徽,把剩下的錢推了回去:“這是未來一年我爲您修改文章的花費,剩下的錢並不需要,事實上,我認爲《諾頓晨報》反而要給您一筆稿費。”
“?”
自從羅森伯格做了幾期重大案件的報導後,《諾頓晨報》的總編就一直想弄個罪案連載之類的專欄。但相比起羅森伯格根據真實案件做的報導,那些罪案小說都實在太不堪入目了,大多都是些打着偵探小說名頭的情S文學——畢竟這世界沒有柯南·道爾,沒有阿加莎·克里斯蒂,沒有愛倫坡。
羅森伯格帶着修改後,奧爾點頭的文章找到了總編,他剛說“蒙代爾警官想在我們報紙上開個專欄”,總編立刻十分高興地答應了下來,甚至開出了每百字50艾柯的高昂稿酬,這絕對算得上是天價了。
甚至羅森伯格都有瞬間的衝動,回去再次勸說奧爾擴寫,或者奧爾自己不寫,他代筆都可以,稿酬三七分,他三,提供故事骨架和冠名權的奧爾七。不過他還是控制住了自己的貪婪,把更具體的情況說給了總編。
奧爾不會用本名發表文章,他給自己起了個筆名叫羽毛先生。不會刊登中長篇的連載故事,只會刊登幾百字的小故事。比如現在羅森伯格遞到總編眼前的這一篇,修改過後,加上標點符號,它依然不足兩百五十字。
總編立刻想說服羅森伯格,但他說的,就是不久前羅森伯格對奧爾說的,現在羅森伯格也將奧爾剛剛說的話複述給了總編——原本該奧爾自己來說的,但那傢伙看過羅森伯格修改的文章後,就十分放心地離開了。
能夠讓《諾頓晨報》一直保持良好的風氣,就能明白總編的性格,雖然有些遺憾,但最後總編還是給了奧爾一個專欄:“至少這是一個很好的開始,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