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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爾接過卷宗,低頭查看。
案子發生的地點是在索帕港的旅館,被害人丁賽·馬爾特是一位藝術品商人,三十二歲,未婚,在梧桐區的沉思大道有一家小美術館,同時也是他的家。銀行存款3000金徽,年收入在800金徽上下。
“哦,是一位很富有的先生。”
“是的,富有且體面,還很英俊,十分可惜。”豪特瑪黎憐憫地發出嘆息。
案卷內的死者有着濃密的黑髮,深邃的棕色眼睛,下巴上還有個溝,笑得迷人且得體。
這位先生經常全國各地到處跑,收購繪畫與藝術品。他是兩個月前回到索德曼的,回來的當天,就僱傭了嫌疑人約翰·卡普,讓他在未來的半年內,作爲自己的專屬馬車伕。
每週3金徽的佣金,算得上是十分的豐厚了。
就在三天前,馬爾特先生前往索帕港的光明教老教堂會見一位買主,卡普自稱他在門外等了三個小時,都沒見到僱主出來,因此進入教堂去尋找馬爾特先生。他在教堂後院的墳地裏,發現了倒在血泊中的僱主,一柄尖刀插在對方的胸膛上。
卡普衝上去把刀拔了下來,想要救下僱主。可是這個時候教堂的教士出現了,在看見了兩人的狀態後,立刻大聲呼叫。接下來卡普被聞訊而來的人們扣押在了現場,直到警察的到來。
奧爾在看馬爾特的驗屍報告,這是真的很慘,他身上深度超過一寸的刀傷,三十七處,致命傷在胸口處。更多的淺劃傷,驗屍官寫了一個(太多了,數到54不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