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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依帕斯管家還派人送過來一扇野豬的豬排肉,這讓我很高興。本來嘛!我本打算用野山雞和豚鼠肉代替豬肉的,可是有這麼一扇豬排就定會讓這道燉菜增色幾分。至於爲什麼會有粉條,那是因爲前些日子的時候,庫茲從外面撿回一筐地薯,這東西澱粉含量超多,放置一段時間會有些甜。雖然這東西通常是給奴隸們喫的粗糧,但是很多獸人部落也會在大災年儲備這種產量豐富的食物用來代替糧食,庫茲很喜歡生喫,既頂餓又解渴,生喫起來很脆,後來我發現這東西有點像紅薯,只不過地薯這東西有非常厚實的皮,需要拿砍刀破開堅硬的厚皮,才能喫到裏面的脆嫩根莖。
看到這些類似紅薯的地薯,讓我又想起了以前小時候的一些往事,那時候家裏很窮,就算過年家裏包餃子也很難買得起許多肉,家裏人又多,秋天的時候,母親就會準備好一口大缸,將搗碎的地瓜放進去,填滿水後不停地攪動,然後在將地瓜渣滓濾乾淨後,慢慢的等待缸裏的水沉澱下來,將清水撇幹後缸底就會剩下最純粹的地瓜澱粉。溼乎乎的澱粉放入一個扎滿了小圓眼的小漏鍋中,澱粉糊順着圓眼流入燒開的熱水中,就會變成粉條,將這些粉條放在蒸提上晾乾,可以一直放到第二年的夏天也不會壞掉,等到了冬天過年的時候,就算沒有肉,只是用蘿蔔絲,粉條頭,再加上少許的蝦皮和餡,玉米麪和小麥粉三七開製成皮兒,就能美美的喫一頓菜包兒。倘若是過年時的年夜飯,包的餃子裏如果肉少,也會放一些粉條,也是一樣的好喫。長大之後,也許是小時候捱過餓,長大後我變成了一個廚子。可是從此以後,就沒有任何一道菜會有小時候那樣的味道。
在這個新世界裏,我一直以來的所有努力,只不過是爲了證明一件事:我還活着!我是依然是原來那個我,只不過是沒人能夠了解我心裏的那份孤獨,我懷念那些人和事,我怕我終將會慢慢忘記的,我想努力的記住它們,所以我纔會在看到庫茲喫地薯的時候,忍不住做了一些粉條兒,就是想證明給自己看。於是我和庫茲就做了這麼一袋子粉條,庫茲對於粉條這東西很新奇,但是因爲是用地薯做出來的,通常時候給商隊里人喫地薯是一種罵人的方式,那是在諷刺他是一名奴隸、囚犯、賤民又或者窮困潦倒的流浪者,所以當我決定這一餐要用肉煮這麼一堆粉條的時候,就有些擔心。
“吉嘉啊,你說我們真的可以嗎?”
“恩,庫茲,你去將那些豚鼠處理一下,這次我們不要那些內臟,豚鼠太多了,我們處理不過來。”
“知道了,吉嘉,你說那些人要知道我們給他們喫的是……”
“是粉條!粉條,庫茲,你要記住了這是我們辛辛苦苦從一些植物提煉出來的澱粉精華,非常的好喫並且有營養。”我連忙對庫茲洗腦,若是讓商隊裏那些人知道我請他們喫地薯,我就不會有好日子過。地薯這東西在人類社會里,是給奴隸喫的,這東西只有在災荒年代纔會拿出來充當食物用。
“好吧!粉條兒,這東西真的可以喫?”
“庫茲!”我拉長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