鴉青提示您:看後求收藏(貓撲小說www.mpzw.tw),接着再看更方便。
按理說,當街打死人,是砍頭的罪過。
可那一次,卻什麼都沒有發生,無波無瀾地就過去了。
因爲那位當街打人的公子,他姓花,是花威威的親叔叔,是當今皇后的親弟弟。更因爲那位被打死的人,他只是個乞丐。
沒人會異想天開地覺得皇上的小舅子該給乞丐償命。
哪怕是乞丐自己也不敢這麼覺得。
所以從那之後,市監所就下了命令,不再允許乞丐踏入帽兒巷。
這當然是一種欺軟怕硬的命令,但這也是不得已而爲之的命令。
據阮雲羅所知,當時的市監所管事其實是個很負責任的官員。乞丐事件以後,他曾很積極地配合大理寺,希望能爲那位慘死的乞丐討個公道,但是蚍蜉豈能撼樹?
所以直到現在,他依舊還只是個市監所的管事。
對於這種事,蕭沁棠不接觸朝堂看不懂,但陸一通作爲一個舉人,他不該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