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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離開酒莊,尋聿明是被莊奕扛在肩上帶走的,出門時還踹了他一腳,口裏嘟嘟囔囔:“臀大肌是人身上最……最大的肌肉,那麼大!”
“那次之後我就沒怎麼喝過酒了。”
當初那樣丟臉的經歷,十幾年後也變成了談資,娓娓道來竟不尷尬,尋聿明自己也覺得好笑。
陳霖霖勾了勾嘴角,問:“你是從什麼時候開始重新喝酒的?”
尋聿明沉吟片刻,道:“大學畢業之後吧,應該是剛到醫學院讀博的時候。”
“那時候你還沒滿21。”陳霖霖笑說。
簡歷明明白白寫着,他大學畢業後被斯坦福醫學院錄取,直接申請了四年制的博士課程,博三到哈佛大學交流,博四後半年去霍普金斯醫院實習,實習期結束去了明尼蘇達州的梅奧醫學中心,三年半的住院醫師,兩年的研究期,然後就拿了獎。按他現在的年齡推算,讀博的時候應該才19,不到法定飲酒年齡。
“18歲之後可以喝非酒精類的啤酒。”尋聿明辯解,“每個州規定不一樣。”
陳霖霖嗯了一聲,接着問:“你大學畢業後,到去醫學院讀博之間這幾個月,發生過什麼重要的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