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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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被蕭清規圈起來的,正是“宋氏婦”三字。
“長公主此爲何意?”呂文徵詰問道。
“當初前譽覆滅,國破家亡,山河不保,父皇身爲末宗皇帝之侄,大譽唯一的血脈,網羅舊臣共謀大業,亦集結了不少江湖義士,霧山派宋長庚便是其一。可這位宋氏婦,宋長庚之妻,乃是霧山派掌門獨女,本宮記得,她是有名姓的,叫……”
“長公主此言差矣。老臣豈會不知這樁舊事,更知曉這位宋氏婦姓甚名何,可她既已嫁做人婦,便是宋氏之人。自古以來,女子名姓豈可留於史書,祖宗定下的規矩,長公主想逾制不成?”
“譽朝五百三十七條律例,可有此條?”
“此乃不成文的規矩!”
“不成文之規,何以約束成文之史?”蕭清規自認有理,呂文徵無理,便同他講起道理來,“遑論宋長庚拜師於霧山裴掌門,後被招爲布袋,依本宮看來,宋長庚合該是裴氏之人才對。”
“荒唐!宋長庚乃我大譽開國功臣,爲先帝打下不少勝仗,更是爲此身亡沙場。論起功績,裴氏算得了什麼?”
迂腐至極。蕭清規心中暗下定論,正想搬出最後的依據,呂文徵卻已再度發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