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況禹跡所揜,揚州之近地,刺史、縣令之所治,出貢賦以供天地宗廟,百神之祀之壤者哉?鱷魚豈不可與刺史雜處此土也。
刺史受天子命,守此土,治此民,而鱷魚睅然不安溪潭,據處食民畜、熊、豕、鹿、獐,以肥其身,以種其子孫;
與刺史亢拒,爭爲長雄;刺史雖駑弱,亦安肯爲鱷魚低首下心,伈伈睍睍,爲民吏羞,以偷活於此邪!且承天子命以來爲吏,固其勢不得不與鱷魚辨。
鱷魚有知,其聽刺史言:潮之州,大海在其南,鯨、鵬之大,蝦、蟹之細,無不歸容,以生以食,鱷魚朝發而夕至也。
今與鱷魚約:盡三日,其率醜類南徙於海,以避天子之命吏;三日不能,至五日;五日不能,至七日;七日不能,是終不肯徙也。
是不有刺史、聽從其言也;不然,則是鱷魚冥頑不靈,刺史雖有言,不聞不知也。
夫傲天子之命吏,不聽其言,不徙以避之,與冥頑不靈而爲民物害者,皆可殺。
刺史則選材技吏民,操強弓毒矢,以與鱷魚從事,必盡殺乃止。
其無悔!
這段祭鱷魚文的意思是說,這年,潮州刺史韓愈,讓管理部門推究出治理鱷魚成災的方法,並將一隻羊和一口豬,投入到這被百姓稱爲惡溪的潭水中,讓它們被鱷魚喫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