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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從安的願望清單:帶老婆看三峽(√)
太淨就是第三章的那位小女冠~
[1]出自先秦·佚名《楚狂接輿歌》。
第114章 孝而被棄【修】
在汶山郡所轄廣柔縣的官署內, 小吏手捧着一卷竹簡,疾奔去長官面前:“那人已經找到。”
縣令跪坐在几案前的草蓆上,低頭翻閱着這些戶籍竹簡, 同時又承受着從國都而來的高官的威壓, 早就已經揮汗成雨,聽到部下所報,樂不可支的起身,穿上脫在草蓆外的木屐後,繞過幾案, 快步走到前庭,敬奉給負手而立的男子:“林僕射, 從登記在冊的戶籍中尋到一名胡人,但此人並非是從國都來的,而是從越巂郡。”
林業綏垂眸,看着記載有團貌的幾片竹簡, 膚色、身長及面容特點皆寫得有條而不紊。
他簡單捲起,然後交給侍從,聲音雖溫和, 但字字皆是震懾:“按照律法, 戶籍應該是三載一編,每造一次冊皆要一式三份, 本縣留存一份外,其餘兩份則要上交給郡州、尚書省保管, 爲何此戶籍在郡州的官署內未能找到?”
縣令的額角開始出汗:“我數日前剛就職, 還未來得及整理, 必會在一旬以內整理好, 再重新造冊, 並於歲末前送往國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