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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時到,按說的,走路。不說話。就給、錢。”
熊小時:“只要你準時出現在指定的地方,聽話地按照約好的路線走,並且不出聲,鄭輝就給你10萬塊錢?”
孫茂遠鬆了一大口氣,喘了喘:“對。”
走幾步路就給10萬塊,天底下哪有這種好事?
熊小時怎麼都沒辦法把這件事往好的方向想。
鄭輝在做的八成不是什麼合法的事,知道自己被盯上了,就花錢僱孫茂遠冒充自己,替自己去做危險的事,或者製造不在場證明。
但這並不關熊小時的事。
孫茂遠是不知情被騙了也好,是知情卻爲了錢去做了也罷,都和她現在在處理的案子無關。
她的任務就是證明孫茂遠在這個搶劫殺人案中無罪,至於他有沒有幹過其他違法亂紀的事、如果被鄭輝牽連而再次被捕怎麼辦,這些,都不在她的工作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