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蛛絲馬跡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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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華講了起來,柳家明坐在那裏仔細地聽着,手中拿着一隻鋼筆,在一張草稿紙上時不時地記着。
幾分鐘後,徐華講完,柳家明蹙眉問:“你們決定對石雲濤刑事拘留?”
徐華道:“石雲濤態度不好,不願意承認受賄事實,但我們找了另外兩名證人,證明石雲濤確實收受了行賄人一萬塊錢,因而決定對石雲濤採取刑事強制措施,以便進一步查明事實,辦好此案。”
柳家明問:“如果你們採取刑事拘留之後,石雲濤仍然不承認怎麼辦?是不是這樣就可以認定石雲濤受賄了?”
話音剛落,徐華還沒答話,韓進開口道:“如果石雲濤拒不承認受賄事實,我們可以根據現有證據認定他有受賄行爲,在他辦公室搜查到涉案贓物,有行賄人的指證,還有行賄人工程合作伙伴的證詞,行賄人兒子也出面證明,行賄人爲了他工作的事向石雲濤行了賄,這樣形成的證據鏈,足以認定石雲濤受賄了。”
韓進這樣一講,柳家明眉頭豎了起來,所謂衆口爍金,如果他手中沒有那盒錄像帶,此時他聽完韓進的話,必然相信石雲濤存在受賄行爲無疑了,而石雲濤之所以不承認,是一種畏罪行爲,而不是冤枉。
即使他現在有了錄像帶,韓進一說完,仍然會讓他產生錯覺,懷疑這盒錄像帶裏的一萬塊錢與行賄人行賄的一萬塊錢沒關係,行賄人確實是向石雲濤行了賄。
但柳家明很快清醒過來,事情沒有那麼巧,有人悄悄潛入石雲濤辦公室放錢,接着檢察院就去王店鄉抓人,搜查,然後給石雲濤定個證據確鑿,這個案子太完美了,完美到讓人產生懷疑。
“行賄人是怎麼把一萬塊錢交到石雲濤手上的?”柳家明想了想問。
韓進答:“行賄人講,是他到石雲濤的辦公室交給石雲濤的,石雲濤推辭一下就收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