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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狼之妖相關案件十幾起。除了第一起的新娘失蹤案的受害,新娘是隔壁名爲蕭家鎮的地方,嫁到本縣新娘外。其餘受害者皆是昌南縣待字閨中姑娘,或者年齡在四五歲以下幼童。還有一些失蹤人員則是失蹤小姐的貼身丫鬟。
有些小姐,孩童失蹤時,一塊陪同趕路的老媽子,小廝並未同時失蹤,只是昏迷於案發現場。多數姑娘都是單獨外出的時失蹤的,能在失蹤現場發現的信息,僅僅是擄人者故意留下的狼妖血爪印。還有一些是報案者提供的個人信息,就沒有更多信息了。
“有用、能用信息太少了。這讓我如何下手啊?”周森內心感慨道。
隨後又向主簿嚴學調取了所有受害者的戶籍信息,並把縣令上官無厚又請了過來。周森若有其事的向上官無厚說道:“上官大人,經過我剛剛多番推演,發現此次擄人妖物可能來頭不小,法力高深,留下的妖氣太稀薄,幾乎無法察覺。想要憑藉這些信息,準確追蹤到妖王,還是比較困難的。”縣令焦慮的問道:“張天師,那這該如何是好啊?” “上官大人,切莫着急,接下來我準備到這些受害者家裏,實地走訪一遍。看看能不能找到更多有用線索來定位妖王。”周森寬慰縣令說道。縣令上官無厚如釋重負的回覆道:“張天師,此案全依賴天師你了。縣衙差役你可隨意差遣。”隨後又吩咐王五,馬龍道:“你們要緊隨張天師,避免張天師受到任何傷害。”
第一案,周森、香草來到了失蹤首案-新娘失蹤案王員外家中。召集了所有迎親人員,詳細詢問了,接親當天的具體情況。據迎親人員描述,與那日客棧店小二所述,並沒有多大出入。讓周森頗感奇怪的是,在王員外家並沒有見到王員外的新郎兒子。
第二案,縣令上官無厚的兒子,周森已經確定是死於狂犬病,應該跟失蹤案沒有多大關係,所以周森並沒有在此案上過多糾結。
第三案,屠戶榮家。雖然家主屠戶榮五大三粗,滿臉橫肉,但生的女兒眉清目秀,身形豐滿又高挑。生於屠戶家原因,性情比較大大咧咧,時常一人往返於表親之家。出事當日,早上前往舅舅家,說好晚上回來的,結果一夜未歸。第二日屠戶榮前往舅哥家尋找,得知前一天傍晚前就已返回。親朋好友連續尋找幾日未果,在榮屠戶與舅哥家來回路上,有親朋尋找時榮女兒時,發現了血爪印記,遂報案衙門失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