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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炳輝,你來看看,這是慕白和曦月兩人拍的結婚證。”
陳雅麗迫不及待的把結婚證遞給了他後,又從櫃子裏找出了一大包的錢,這個錢是李慕白當初叫王小南拿回來替朱琳還債的五十萬。
後來被程家明拿去做證物,馬丁寧持刀搶劫罪和脅迫他人等罪名,被判九年零八個月,由於,沒有任何借條,五十萬全部都歸還李慕白,現在,正好包一個改口紅包。
“炳輝,該包多少合適?”
陳雅麗一邊拿出來,一邊在徵求李炳輝的意見。
“八萬八吧!這個數字吉利,我們現在不差這點錢,你說呢!”
李炳輝毫不猶豫地說了出來,這可是他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事,現在說出來,也是感覺非常的自豪。
“好,那就聽你的,你要不要跟我一起下去,待會曦月可是要改口叫我媽了,想想都激動。”陳雅麗笑呵呵的說着。
“好呀!那也給我一個八萬八的紅包,一個總感覺少了一點,不然,她的這聲爸,我總感覺受之有愧。”
“好,拿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