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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陳同光的罪行就不是什麼大罪,當年失了軍糧也是有情由在其中。只是陳同光爲了保護同僚下屬,一意地承擔了所有罪名,壞了龐太師當時的計劃,才被他刻意針對,區區小事便獲了個流放之罪,導致其近乎妻離子散,家破人亡。
朝中自有規矩,有些規矩卻是不能拿上臺面來說的。陳同光的流放是龐太師力主,真宗皇帝親口判決,理當是絕無可能翻案的。但是如今真宗皇帝已然殯天,龐太師又主張重新啓用,雖然不能免除其之前的罪責,但是倒也能重新起用與他,也不違祖宗的法度。
趙禎看着陳同光這副樣子,心下也是有些不忍。當年陳同光被流放的時候他才十歲,並不知曉其中內情。到得他自己當了皇帝,劉太后去世之後,他也曾翻閱過之前的檔案記載,知曉了陳同光事情的原委,爲他感到十分委屈,又覺得他實在是個難得的勇將,頗覺可惜。如今龐太師主動爲其翻案,趙禎自然願意,作爲交換,便也一力壓下了莫之代的事情,只作無事一般。
陳同光當年也只是個守軍,不是京官朝臣,尋常無權上殿面聖,一時到了這垂拱殿中倒也有些緊張拘束。他已無官職在身,自然就沒有朝服,一身布衣站在一衆頭戴五梁冠,身着緋羅袍,腰繫銀草帶,挎着白玉劍的大員中,顯得有些寒酸可憐。不過他這一身氣勢聲威,倒還是十分凌厲,叫人一眼就看得出曾經是個悍勇武將。
只見他微微低頭,謹遵不得仰面視君的規矩,向着上首龍椅之上的趙禎行了稽首大禮,待得趙禎喚他起來,才朗聲稱謝,又跪了幾息之後才緩緩起身,依舊低頭垂手,站在趙禎面前。
周圍朝臣都是暗暗稱讚,心說這陳同光布衣多年,禮數倒還是十分周全,不曾失了分寸。臣子上朝,站在龍案之下,不得仰面視君,否則就有刺王殺駕之嫌;拜見皇帝之時,依《周禮》所載之“一曰稽首、二曰頓首、三曰空首、四曰振動、五曰吉拜、六曰兇拜、七曰奇拜、八曰褒拜、九曰肅拜”之言,行稽首大禮;待得皇帝免禮,還要再跪片刻,以示禮出誠心。
趙禎看着這陳同光站在下面,倒也不卑不亢,一應的身段還是軍人一般,心中便也稱讚,便問起陳同光這些年來的情況。
陳同光回應倒也十分周全,只說奉天命遠行,雖在江湖偏遠,卻也無時無刻不掛念着朝廷社稷,不敢有一絲懈怠。
趙禎更是高興,忙問他是否願意再爲朝廷效力,仍做那西寧守將,抵禦西夏叛軍,護衛大宋江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