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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不堪回首不是因爲它的悲涼悽慘,而是因爲它太過於美好,過於不真實,令人根本不能相信,因而也無法承受。
十年前,鄭東霆神功初成,從牧天侯一門出師,向白馬堡飛奔而回。十年苦練所成的功夫每一樣都足以讓他名揚天下,名成利就就在眼前。十五歲的鄭東霆已經有了征服天下的雄心。童年在白馬堡所遭受的委屈和不幸他要雙倍討還。他夢想着憑藉一個人的力量奪回屬於自己的白馬堡,率領着白馬隊縱橫天下,路見不平,拔刀相助,行俠仗義,濟困扶危,成爲江湖上萬人稱頌的名俠。那個時候,他對生活充滿了夢想和信心,憧憬着建立一番驚天動地的事業,期待遇到一段刻骨銘心的戀情,渴望交到一羣肝膽相照的朋友,癡迷於狂歌烈馬,錦繡風流的歲月。那個時候的江湖對於他而言,是一間燈火通明的歌舞酒肆,有着一大羣歡呼暢飲的兄弟在廳內等待他的加入。
他記得自己回到幷州第一件事就是買了一匹雪白的烈馬,打了一葫蘆烈到撕心裂肺的刀燒子,一邊狂鞭策馬,一邊高歌放飲,提前品嚐那行走江湖的風流不羈。當年幷州的風裏都透着清冽的香甜,幷州的飛鳥都在唱着江湖行者的新歌,獵獵長風吹動他脖上佩戴的紅巾,令他感到自己像一個扛着戰旗衝入沙場的英雄,就要踏着敵軍的屍骨衝到生命最濃烈的巔峯。
那種沁入五臟六腑的火辣辣感覺,鄭東霆至今仍然記憶猶新,那是一種想要沸騰,想要廝殺,想要瘋狂,想要破繭而出的興奮和激動,那曾是自己的青春和曾經擁有的熱情。
想到那一刻的時光,鄭東霆就感到脣齒髮幹,舌尖上浸滿了刀燒子烈酒的味道。那是他生平第一次飲酒,第一次大醉,也是唯一一次體驗到縱馬江湖攜酒行的痛快。
待到自己醒轉過來,一切已經不復存在,馬沒了,酒沒了,狂歌烈馬的錦繡歲月,驚天動地的行俠之夢,還有憧憬過無數次的刻骨銘心,都化爲了虛空。自己和十年前一樣一無所有,只能重新形單影隻地落魄江湖。
他從來沒有費神去思量:自己在狂歌買醉的途中到底發生了什麼,做過了什麼,自己的馬到哪裏去了,自己最愛的紅絲巾又去了那裏。他又何必去想。自己花了十年去憧憬夢想的一切都已經成空,誰還會在乎一匹馬和一個酒葫蘆。
“我想我記不得了,我只記得在幷州時我一大半的時間都是爛醉如泥。不要說是那個遊俠少年,就算是太行三十六刀從我面前排着隊走過,我也不會記得。”鄭東霆喃喃地說。
“真可惜,我真心希望連大俠能夠找到這位少俠,有情人終成眷屬。”祖悲秋由衷地說。
“我也希望如此。”鄭東霆微微點了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