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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爺兩眼圓睜:“怎麼可能要你給錢?不行!管家,將地契給本王拿來,直接交給三公子。”
管家心頭一沉,王爺……
林蘇趕緊道:“王爺,這可不符合我的行事規矩,你如果非得送,那就是趕我走了!管家,你起草個協議吧,就按每年三千兩,咱們籤個二十年約,租金我現在就給。”
<div class='gad2'> 王爺還想再說,閣心勸他了,王爺,三公子可是財神爺,也不會在乎這點小錢,你就別破人家的規矩了。
王爺拗不過,也只能答應,不過,他還是堅持要免十年租金……
協議很快簽好,林蘇現場支付了十年租金三萬兩。
取得了這片三百平方公里的土地,二十年使用權。
告別王爺,林蘇和楊知府從梅嶺起飛,落在了海寧城。
林蘇拒絕王爺饋贈,而選擇租賃,楊知府是理解的,因爲他知道王爺身份很敏感,而林蘇呢?也不被陛下喜歡,兩人不宜走得太近,盲目接受王爺幾百裏土地,如果被人拿來做文章,是可以做上很大一篇的。
但是,他還是不明白,林蘇葫蘆裏賣的是什麼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