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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誌喜家中一直找不到人。報警後也毫無頭緒。
十幾天後,林珩清晨等校車時,在垃圾桶邊發現了趙誌喜的一隻斷手,指甲縫裏提取到了張明的皮膚組織,這才破了案。
張明被判了十五年。在獄中表現良好,前後一共獲得五年減刑,服刑十年後放了出來。
林業局很多職工都反映,張明出獄後這幾個月,曾經屢次到林家找麻煩。
隊長徐欣慧看着卷宗,心想:“他似乎把自己坐牢這件事都歸結於林珩發現了那隻斷手。”
林珩發現斷手那天,跟平常一樣,清晨六點等班車去縣中學。
那隻斷手就扔在班車站垃圾桶旁邊。那個時間只有她一個人在等車,她看見那隻斷手是合理的。
徐欣慧想:“只不過,那隻斷手是怎麼出現在那裏的?是誰放的?確實很奇怪。那時林珩才初三,十五歲。這裏還有什麼其他的隱情?”
有人敲門。
“進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