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薄情的林家人 (第2/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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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冬點了一支菸,攬着季誠的肩膀,“咱倆一個連隊待過三年,我是什麼人你難道不清楚嗎?我本身又是警察,不會執法犯法,徇私枉法的事我不會幹。”</p>
“人是會變的,那我聽你的解釋,無法自圓其說咱就再不來往,反正你們林家就沒把安安當家人。”</p>
林冬承認季誠說的都對,作爲林家人的一份子,他否認不了,他的父母都是薄情寡義之人。</p>
安安結婚,他要回木蘭村參加婚禮的決定,也和父母說過。林冬不指望母親去,他確實是希望林父去的,安安的親生父親沒有了,林冬希望林父能承擔起這個角色。</p>
可林父拒絕了,林家已經認了林紅,就不要和安安有任何來往了,省的刺激到林紅。</p>
荒謬不?可笑不?林家人就能做的出來,還覺得自己做的對。</p>
“我確實拿到潘廣來的認罪書了,那天晚上他在服裝店門外晃悠,剛好讓我抓住了,他承認在川市欲對安安行不軌之事,就是受林紅所託。”</p>
承認了就好,但季誠不理解的是,林冬爲什麼轉身就把認罪書交給了林紅,這和毀屍滅跡有什麼不同?</p>
“季誠,你得講理,安安這件事過去多久了?潘廣來禍禍的人又是林紅,證據太少,你以爲憑潘廣來的認罪書就能定他和林紅的罪?別想了,我明確告訴你,定不了。”</p>
季誠又不是法盲,他明白這個道理,他不能接受的是林冬沒有知會他們,就轉手拿給林紅了,認罪書對那對渣男渣女來說,一點震懾作用也沒有。</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