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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弓箭手,最早在真宗時期由大將曹瑋效仿後周時代已經存在的一種民兵戍邊政策,並改進而來的制度。
其核心就是在邊界兩側,招募漢蕃青壯,人戶給田兩頃,命其平時爲農,閒時訓練,戰時出征,其實就是府兵制的變種。
不過曹瑋爲了強化弓箭手戍邊的決心和作戰意志,申請了特別優待——永免其租。
果然大大提高了弓箭手的作戰能力,也讓很多人都願意成爲弓箭手。
但是,很快的,隨着財政壓力的增大,爲了省錢,出現了系稅弓箭手。
也就是除了分配土地外,依舊要和民戶一樣交稅的弓箭手。
這就大大挫傷了戍邊弓箭手的積極性。
所以,到了慶曆時代,范仲淹、韓琦戍邊時,就乾脆將這些舊弓箭手統統編入了禁軍了事。
熙寧變法後,隨着戰爭的進行,爲了提高沿邊軍民作戰積極性,重新恢復了弓箭手製度。
並改爲弓箭手營田制度,採用曹瑋舊年建議,弓箭手應募者,除了人給田兩頃,馬給五十畝外,還免除他們的夏秋兩稅以及緣納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