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打秋風 (第6/1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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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有了喜歡的姑娘了,名叫鄭娟,家就住在咱們跟前兒的太平胡同,她從小是個孤兒,被養母撿回來並且扶養長大,下面還有個雙目失明的弟弟,也是被人從小拋棄,被老太太撿回來撫養的,鄭娟不論是人品還是長相都沒得挑,兒子跟她認識也有幾年的時間了,彼此之間也算是知根知底,今天寫這封信,就是想徵求您的意見,畢竟兒子已經不小了,您要是同意,兒子就開始操持婚禮了。
兒:周秉昆”
葉晨知道周志剛沒那麼高深的文化,所以跟他寫信的時候,一貫都是平鋪直述,把基本的意思表達清楚,讓他能夠看懂就好,今天這封信,算是葉晨這些年來寫的最長的一封了。
周志剛看完了信,把信疊好,認真的揣在了懷裏,然後就坐在那兒發呆,在光字片兒的這些年,他太清楚太平胡同是什麼地方了,如果說光字片兒屬於吉春的街(gai)邊子,那太平胡同就更加的不堪,因爲好歹光字片兒的住戶都有個正式的戶口,而太平胡同則是以黑戶居多。
周志剛能從字裏行間看得出自家的老兒子對那個姑娘的喜歡,當他得知這個姑娘是個被人拋棄的孤兒的時候,老爺子的心絃也被撥動了一下,周志剛思考了許久,最後定下了心思。
這時郭誠也幫師父打好了飯菜,看到師父坐在那裏愣神,便開口問道
“師父,你這是咋了?秉昆在信裏說啥了?”
回過神的周志剛笑了笑,然後開口說道:
“呆會兒喫完飯,幫我往家裏去封信,秉昆那小子找到對象了,正張羅着要結婚,來信問我意見呢,我得給他回個信!”
郭誠聽到師父這麼說,也樂了,一口答應了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