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蓋棺定論 (第10/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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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我跟小周經過實測,發現了那個本不應該沒有電的電瓶。那麼這個疑點該如何解釋?我推測在我們走訪過董乾的當晚,一個不知名的兇手將另一輛車開到山崖邊。
然後,以電瓶沒電需要董乾過來幫忙拖車爲由將董乾引到了這裏。而在這個時候,他應當已經計劃好了要除掉董乾,當然,爲了防止董乾起疑,兇手應該確實放空了電瓶裏的電。
而爲什麼董乾被發現時,是用拖車繩上吊的,而且死亡特徵符合上吊死亡的情形?那是因爲他確實是被拖車繩吊死的。兇手車頭面向懸崖,把拖車繩掛在車頭,董乾抵達之後,肯定會來到車頭位置,也就是懸崖邊和兇手協商如何讓車輛掉頭,才能把車拖走的問題。
我不知道這與兇手事先的策劃是否吻合,但在步驟上,很可能出現了偏差,因爲實施謀殺的時機往往稍縱即逝,就在董乾來到懸崖邊的時候,機會出現了,而兇手也沒有錯過。他應該是一邊故意和董乾說話引開他的注意,一邊逼近董乾背後,然後把繩索套在了董乾的脖子上,接着把他推下了山崖。”
葉晨說到這裏,頓了一頓,周舒桐立馬很有眼力見兒的遞上了礦泉水,葉晨抿了一口之後,繼續說道:
“不過……兇手雖然順利地吊死了董乾,但是步驟上的偏差,卻導致了一個尷尬的局面——他一個人是拖不走自己的車的。不過很快他就發現,鑑於所有轎車的電瓶規格基本都是統一的,所以他可以把董乾車上的電瓶換到自己車上。
然後他把董乾的車熄了火,鑰匙轉到通電位置,又打開車燈,那樣等到這輛車被發現的時候,大家會理所當然地認爲是由於忘關車燈導致電瓶電量耗盡。
兇手自以爲很巧妙的設置卻恰恰成爲了他致命的紕漏。那是因爲,他沒有想到董乾駕駛的那款A4L轎車,搭載了更爲先進的行車電腦系統,這部行車電腦具備低電量斷電保護功能,使這個電量耗盡的電瓶成爲了本案中一個無法自圓其說的重大疑點:那就是斷電保護裝置。
也就是說,董乾的車,在這種情況下根本不可能沒電。另外……兇手在攜帶董乾屍體離開山崖之前可能還做過一件事……我們在複查中發現董乾車上那個單筒望遠鏡上沒有留下任何指紋,這個單筒望遠鏡極有可能是兇手留下的。